森鹰窗业: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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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刘志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志伟,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
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志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政法
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黑龙江朗信律师事务所、哈尔滨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哈尔滨华瑞电子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
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在
董事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2025 年度,
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
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会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
员。
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委员会的情形。在委员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
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和
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审部保持良好的沟通,督促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内控
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本人通过与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沟通,掌握公司内部审
计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审阅公司修订或新制定的相关制度,并给予专业法律意
见,提升公司内审部工作成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积极沟通,认真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深
入讨论,以提高年度审计工作质量。本人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年审注册
会计师按照确定的审计计划开展相关审计工作,确保按期出具审计报告。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发表客观意见,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考察,并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及所处行业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探讨分
析公司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达到 15 天。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高度重视
与独立董事沟通事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支持,在召开各项会议前,公
司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有效传递,为本人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
条件。
 (九)参加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学习各项新规政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
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及对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识别及评
估能力,及时预判公司面临的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全面、客观,财务数据准确、详
实。《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
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
性和延续性,同时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提名及选举情况
同意选举周文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沐瑶女士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相关程序及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关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审查,相关计划的实施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
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
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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