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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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第六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沈建华先生(董事长)、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
  独立董事:张贵清先生、游剑先生、祝锡萍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职工代表董事:张翼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
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名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
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
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沈建华先生
  副总经理:汪选明先生、吴雅飞女士、汪国周先生、钟轶泠先生、
陆炜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吴雅飞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车程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雅飞女士、车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雅飞女士、车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319310
  传真:0571-86319310
  邮箱:wyf@chinaresi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 1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浪先生、肖连生先生、
冯凤琴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金浪先生、肖连生先生、冯凤琴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各位离任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公司就上述任职安排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说
明如下:
  沈建华先生不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是公司的创
始人。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
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立。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
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自上市以来,
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
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理的
经营管理权;
上,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董事
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确保交易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
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
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技新星等荣誉。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
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产经理。1996 年 2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
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48.00 万股,占总股
本的 51.64%,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建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学历。1971 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胜利大队,曾任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股,占总股
本的 9.9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汪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劳法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股,占总股
本的 9.9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劳法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国际贸易部外贸业务员、副经理,
易部副经理,2026 年 1 月至今任国际贸易部经理,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4,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士,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冶金分离科
学与工程重点实验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稀有金属冶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膜工业协会电驱动膜专业委员会委员。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中南工
业大学助教,1994 年 4 月至今先后任中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贵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教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曾任丽珠医药集团技
术员,美国 MD 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
生导师,浙江大学附属一医院双聘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首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锡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雅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1,2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0.1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山东鲁抗医药车间技术主管,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技术部主任,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争光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国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700.00 股,占总股本
的 0.0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历,助理工程师。199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浙江
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安全环
保部经理兼技术研发部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轶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4,3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0.0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历。1994 年进入浙江争光化工集团公司工作,一直在销售岗位,2004 年 3 月至
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4,300.00 股,占总股本
的 0.0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济师。2004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 年 12 月至
副经理,202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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