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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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易点天下
证券代码        301171.SZ
注册资本        47,188.5905 万元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栋楼 903
注册地址
            室
            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 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 栋楼 903
办公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邹小武
董事会秘书       王萍
联系电话        029-8522156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8 月 1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501,74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18.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72,621,724.10 元,扣除含税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 130,948,112.48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3,535,955.17 元,增
值税人民币 7,412,157.31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1,673,611.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易点天
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对易点天下的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
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
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
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推荐股票
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
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审阅;
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根据募投项目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
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
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对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
开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
排,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
对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
资总额的变更。
  对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
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程序
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
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
荐人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期间,公
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
期间,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
告,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
违法违规情形。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投项
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无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其他申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杨   腾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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