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电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东南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
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朱铭、樊石磊
联系电话 021-6882680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359
注册资本 12,017.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 21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仇文奎
董事会秘书 周爱妹
联系电话 0577-61566651
项目 内容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1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
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
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
内容、重点和计划,本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见;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上市公司对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
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在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
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
意见。
七、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
露文件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
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 铭 樊石磊
法定代表人(签名):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