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冬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原机械工业部精密机床修理总站副科长,原机械工业部机床工具
司、原机械电子部基础装备司担任副处长、处长,原国家机械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担
任处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工作部、奖励办公室担任副秘书长兼主任,并历
任沈阳机床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
家委委员、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今担任宇环
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责的精神,仔细审查了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致力于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确保决策的正确
性和科学性。2025 年度,公司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了董事会及股东会,重大
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体现了公司治理
结构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列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冬茹 3 3 3 0 0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冬茹 10 10 10 0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名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和表决结果
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期 审议内容 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一次 2025/4/17 1、《关于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通过
会议
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议
案进行了审查。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
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期 审议内容 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战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略与发展委员会 2025/4/3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
第一次会议 通过
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 2025/8/5 1、《关于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通过
第二次会议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参加会议审议内容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期 审议内容 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4/3
第一次会议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
通过
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持续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以确保审计报告全
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会议、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本人在行业峰会期间了解公司的机床产品情况以及与投资者的交流情况,并就生产、
经营和建设等方面向公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积极了解公司募投变更项
目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就公司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等重
大事项进行了详细地了解、交流和审议,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营状态。通过这种方式,
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均能积极配合本人的工
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其中 2025 年 4 月 7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
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告中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罗碧云先生具有
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罗碧
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薪
酬及津贴情况是结合业绩情况和个人绩效作出的。2025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成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审议,本人对公司考核期的业
绩达成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重点予以关注,并发表核查意见。
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人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激励对象名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了关注。
(八)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宇环智能并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此外公司还以自有资金
通过宇环国际增资。本人对公司各项对外投资的业务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各
项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技术水平提升。其中,公司对宇环精密的增资符
合公司围绕主业进行产业拓展的战略规划;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
资金向宇环智能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能够进一步推动高端数控磨床技术的自主创新,
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宇环国际的投资基于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的需求,有
利于公司持续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和海外业务拓展。
(九)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
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
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同时注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坚决维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冬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