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敏)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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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
  本人邢敏,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
中国机床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主任、安
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邢敏      9        9      0     0        否        4
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与行业发展趋势,参与公
司发展战略的研究与讨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审议通过公司境
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方案、公司变更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勤勉履行委员职责。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并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辞职及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补选等相
关议案。本人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各项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
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
有限公司、聘任本次H股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
取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
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
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核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战略
发展探讨,参加公司相关技术交流会,切实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
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个工作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
人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等对公司
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
职能力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
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重点审议和
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完成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董事辞职及补选、副总
经理聘任、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补选等董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工作。本
人对上述全部事项审慎审议、全程监督,确认相关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流程,以
及公司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相关议案。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能
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经营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邢__敏____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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