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诗忠,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宇邦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诗忠,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2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江苏威尔曼律师事务所,
公司监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召开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缺席 缺席
黄诗忠 12 出席 出席 4 出席 出席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
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相关职责。2025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
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履职情况如下:
规及《公司章程》《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作废分别做出审议,切实
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公司定
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计划安排,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三)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用于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15 天,充分保障
履职深度与独立性。
场调研等形式,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
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公司规范治理、
合规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出独立、审慎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与
决策支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
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以保障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
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
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
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
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股权激励情况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本人认为,相关归属、作废及调整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
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