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俞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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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俞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俞昊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俞昊,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证,硕士研究生,执业律
师。2013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现担任合伙人。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2023 年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
 事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席次       参加次      席次      次    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
俞昊       12      12         10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
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对股权激励相关实施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切
实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暂未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 2025 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类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别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薪酬与考核委
 俞昊       员会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
咨询。
  (二)会前准备与履职过程
  每次会议前,均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会议通知、议案文本、财务数据、可行性分
析、法律文件、中介机构意见等全套材料,对议案合规性、数据真实性、程序完备性
进行逐项核查,梳理风险要点与关注事项,形成明确审议意见。
  针对再融资、重大投资、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减值、制度
修订、治理结构调整等核心议案,逐一发表独立、专业、明确的意见,确保决策过程
公开透明、合规有效。
  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持续跟踪执行进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决议推进,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到位。
  (三)沟通协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
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本人积极关注
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
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
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的工作。在此过程中,本人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合规运作等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咨询与
风险提示。
  (四)现场履职与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
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发表意见、
列席股东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公司高层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
部门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管理
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合规及法律事项等进行探讨与指引。在此
过程中,本人不仅能够与公司高层及员工进行深入交流,还可以将自身在行业内的经
验与见解融入到对公司战略方向的思考中,为公司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
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报名参
加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切实
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具体如下:
  参加上交所 2025 年第 3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线上培训;
  参加上交所 2025 年第 6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线上培训;
  参加上交所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2024年度会计
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
审计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
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并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人认真核查
计提依据、测算方法、金额审慎性,建议建立减值资产后续跟踪管理机制,规范会计
处理与信息披露。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
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
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
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情况无异议。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多次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调整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行权价格、预留权益授予等事项,核查程序合规性、计算准确性、
结果公允性,建议强化激励计划动态监管,规范执行与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再融资相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本人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对定增竞价程序、发行对象资质、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文件等全流程合规性进行核查,发表同意意见。
  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调减定增项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发行方
案及相关修订稿议案,核查调整依据、合规性与公允性,督促公司加快推进证监会注
册流程。
  全程监督定增项目后续工作推进,建议公司严格规范募资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
用、及时披露进展,保障定增事项合法高效落地。
  (六)募集资金管理
  报告期,本人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置换、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议案,重点监督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资金划转合规性、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
匹配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合规高效。
  (七)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监督
  报告期,本人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制度》等议案,建议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做好治理衔接,确保监督无缺
位。
  审议多项管理制度制定与修订议案,建议公司加强制度宣贯培训、明确执行责任、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等沟通,
在公司年审工作中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上是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等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经营中法律风险
控制,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合规体系持续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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