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附件……………………………………………………………第 10—13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0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1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120 号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开立医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开立医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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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开立医疗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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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6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7,851,74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9 元,共计募集资金 773,999,993.55 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886,792.4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2,113,201.10 元,
其中 245,167,501.10
元已由长城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开
立的账号为 4000020319200789913 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526,945,700.00 元已由长城证券
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汇 入本 公司 在汇丰 银行 (中国 )有限 公司 深圳 分行开 立的 账号为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44,026.20 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69,055,967.3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69,055,967.35
项目投入 B1 504,358,208.9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134,3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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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58,261,092.6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290,125.69
项目投入 D1=B1+C1 562,619,301.6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3,424,496.6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39,861,162.4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39,861,162.4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于2022年1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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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9550880231469000203 220,000,000.00 定期存款户
合 计 239,861,162.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作为一个成本性的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而不进行
单独的财务测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作为基地建设,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广东开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主要为大额存
单和通知存款,处于存续期的大额存单和通知存款余额为 22,0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元)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大额存单 50,000,000.00 2025/7/9 2026/1/9
大额存单 50,000,000.00 2025/8/6 2026/2/6
广东开立医疗 广发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5/8/26 2026/2/26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大额存单 90,000,000.00 2025/10/29 2026/4/29
通知存款 10,000,000.00 2024/8/14 /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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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涉及的场所建设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
建设,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当前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正处于内部装
修阶段及投入使用的前期准备过程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需要一定时间,本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为多方联合建设的项
目,项目规划、讨论、建设的周期较长,截至目前相关物业尚未交付至公司,后期还需履行内外部验收程序、
装修等过程,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度,本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
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324.0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7.68 万元,共计 20,541.77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3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四)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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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管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广发银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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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12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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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12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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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
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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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120 号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丽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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