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和
事项,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对象涉及到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
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要素。具体业务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经营、
销售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与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核心构成,直接影响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
设计与运行效果。公司高度重视诚信合规文化的培育与维护,制定并完善《人事
准则》《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标准》,用以规范、指导员工日常职业行为;通
过员工大会等形式,向全员传递管理层经营理念与道德要求,确保上下认知统一。
同时,公司制定并不断升级《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三级动态考核管理标准》
《员工手册》,建立常态化员工激励机制,依据员工日常行为结果实施激励;树
立榜样,强化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的落地执行。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围绕人员胜任能力构建系统化管理体系,制定《职级体系与职业发展通
道管理标准》《生产操作技能评级管理标准》《招聘管理标准》《试用期管理标
准》《培训管理标准》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在人才引进环节,坚持公正、平
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岗位职责要求选聘德才兼备的匹配人员;针对新员工
开展入职培训与岗前技能培训,并设置岗位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对在职员
工,根据岗位需求不定期组织集中在岗培训、岗位资格培训、学历教育培训等,
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与综合业务水平,保障岗位胜任能力匹配业务需要。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独
立董事3名,且都具有较高的资历和良好的社会威望。此外,公司设立了董事会
秘书职位,有效建立监督机制,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
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
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自公司成立以来,运作不断规范,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严格执行《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提案、召集、召开程
序均合法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层对公司信息技
术控制给予高度重视,承担非经常性的经营风险,采用会计政策态度保守,决策
民主,对待财务报表态度实事求是,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
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对于重大内部控制和会计事项会征询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公司始终坚持“为社会做产品,为国家做产业”的使命,努力创造更好的产品。
(5)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分
别履行决策、管理职能。同时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和内部控制的需要以及自身
特点,设置了技术中心、财务部、供管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信息部、综合
管理部、运管部、证券部、审计部、法务部等职能部门。技术中心下设研究开发
部、检测中心、技术管理部、道路试验部。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
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
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
率。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
预算管理制度,能够较及时地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
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
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招聘、录用、考核、薪酬、奖惩、晋升等人事
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够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公司虽未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管理,但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
行过程中已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
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控,对已识别可接受的风
险,公司要求量化风险,制定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监测、定期评
估;对于已识别不可接受的风险,公司要求必须制定风险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计
划负责人和完成日期。
公司建立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
和报告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
程序和记录。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
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要求和内部控制要求的传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
同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监管机构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机制,乐意接
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
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
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
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
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
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
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
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
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以及每一个人的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
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
归档。各种交易必须做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
并且将记录与相应的会计分录进行独立核对。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确保各种财产安
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
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
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
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为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公司设立监督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审部,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持续、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康运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
制能够有效、一贯地执行。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货币资金的收支和
保管、重大投资、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成本核算与费用、固定资产管理、
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等。
(1)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的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披露、关联交易定
价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类似的法律文件。
(3)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票据管理标准》《资金组工作职责》《财
务管理准则》《印章管理标准》《全面预算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岗
位说明书》,明确了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印章、票证的管理,财务审批制度,现
金存取、库存管理,银行账户对账、管理,资金预算等方面的规定,并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制定了《费用预算管理标准》《旅差费及备用金管理标准》,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支出范围和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来审核和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支
出,正确核算成本和期间费用,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工作。
(4)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公
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根据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
次的权力机构决策。公司对投资的收益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对投资项目进行谨
慎选择。
(5)销售与收款的控制
公司设置了从事销售业务的营销部,对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说明书》;
制定了《营销管理标准》《客户管理标准》《应收账款管理标准》《销售价格管
理标准》《主机客户信用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销售定价、客户信用调查评
估,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的审批、签订,赊销审批与办理发货,销售发票的开具、
管理,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货物销售退回的验收、处置与相
关会计记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等环节明确了
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
(6)采购与付款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标准》,明确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货款支付
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活动要求。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通
过适当的比价,确定了一批优质的供应商,保证了原材料供应的稳定。货款的支
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付款环节权责明确,支付事项都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或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7)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的《设备管理标准》《招投标管理标准》明确了岗位分工和审批权限,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
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对外采购价格均经过比价并签订合同,并严
格按照合同付款。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提高
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8)预算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标准》《预算管理工作指引》,加强公司全面预
算管理工作,减少经营风险,使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化,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
益,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按照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确定年度经营
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企业内部各个经济单位,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
考核为内容,将各个经济单位经营目标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联系起来,对其分工
负责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一般缺陷 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重要缺陷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重大缺陷 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负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
一般缺陷 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以上国家政府部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损失<合并
重要缺陷 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
报表税前利润的5%
露造成负面影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
重大缺陷 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污染环境;
c、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出现以上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
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
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
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三、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
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383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万安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核查,保荐人认为: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反映了其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
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旗凯 李秋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