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德勤华永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德勤华永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本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本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
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本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本所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
本所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
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270 人。
本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本所为 61 家上市
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本所所提供
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本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二
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6 家。
本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本所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本所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
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本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添天先生,自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 年加入本所,2015 年注册为注册会
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添天先生自 2023 年开始为二六三网络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参与了 2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相关工作,
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4 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杉女士,自 2003 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会员。吴杉女士自 2021 年开始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元女士,2017 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会员。孟元女士自 2024 年开始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1 份。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本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
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并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