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 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监督
职责。
一、对毕马威华振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核查毕马威华振
的资质情况、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
水平等情况。经综合评估,一致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确定,较为客观、合理。2025 年 4 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毕马威
华振沟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对年
度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要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关
注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
划的沟通》,并听取《关于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公开选聘情况的
报告》
。
(三)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与毕马威
华振对 2025 年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毕马威华
振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2025 年度审计情况,
包括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关键及重点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评
价及审计等内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在 2025 年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在聘请审计
机构阶段认真审查毕马威华振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在年报审
计期间与毕马威华振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毕马威华振
勤勉尽责,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度
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