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 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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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须根据国资监管要求予以更换。公司按照要求组织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根据评标
结果,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第三次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安永华明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审计收费总额
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婷女士于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 年至 2020 年为本公司签
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思伟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制造业。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和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
婷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安永华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与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审计收费。2026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费用为人民币 1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2026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费较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费减少 11.6 万元,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费用与上一期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华振已连续 5 年(2021 年-2025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要求,主审、参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
审业务不得超过 5 年。公司于 2021 年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的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根据国资
监管要求须予以更换。公司按照要求组织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
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毕马威华振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毕马威华
振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与毕马威
华振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目前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
了沟通,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在查阅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后,对安永华明的
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致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本次聘请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费为人民币190万元。
费为人民币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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