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03,342,043.54 元,母
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51,947,330.3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因本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 50%,公司 2025 年度
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16,250,367,372.43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497,622,088.56 元。截
至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4,757,389,916 股。
( 三 ) 公 司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2025 年 末 总 股 本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61,182,386.56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761,182,386.56 元,
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6.19%。
(四)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61,182,386.56 713,608,487.40 666,034,588.2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140,825,462.2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
东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可持续
发展。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2.91 亿元、
人民币 88.78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14%、5.16%,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