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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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徐小平,作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徐小平,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7 年 6 月毕业于苏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有机化学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应参加    列席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股东大会次数   (次)
徐小平      9        9        0    0      2       2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和职责权限,召集
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
场所,并经常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中介机构、公司管理层、公司财务部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6 日。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
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
资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驶表决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通过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
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
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
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天职国际会计师能够承担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
吕敏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吕敏杰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价格由 22.30 元/股调整为 21.91 元/股,并确定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部分
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 万股。
的股份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归属人数 122 人,归属数量 21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八)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
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徐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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