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5年12月17日离任,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人杨登峰,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行政
法学、人权法学等教学和研究工作,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期第二层
次培养对象。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职中国法
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
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
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8)独立董事。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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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董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杨登峰
议
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委员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
度财务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关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议案等议案,听取了内部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展的汇报,出具了公司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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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阅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
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积极指导
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等重点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
计师沟通初审意见,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达成共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跟踪、
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东展开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股东
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作为公司法律专业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密切跟踪《公司法》及资本市场相关监管
规则的最新修订与实施动态,依托专业特长,聚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核心制度
迭代完善等关键领域,主动建言献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夯实制度根基,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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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特别是公
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专业判断能力与责任意识,为依法履职
奠定基础。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投资者
互动平台回复及媒体报道情况,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切实保障中小
股东的合法知情权。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
在本人对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相关人员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要求补充的
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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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依法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进行了事前审议。本
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责人。该事项已事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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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
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有力协助与积
极配合。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深耕主业、合规经营,稳步迈向高
质量发展新征程,续写发展新篇章!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杨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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