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明,196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经理。
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席(次) (次) (次) (次) 席(次) (次)
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为董事会
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会议名称 任职期间报告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期内召开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0
员会
会议名称 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计委员 1、审议了《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 会议
会议 2、第二季度审计工作重点
战略委员 2025 年第一次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
会议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薪酬与考 2025 年第一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公司
会议 现行薪酬制度的合理性、执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
核委员会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审工作前后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状况,关于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通过线上与线下的方式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讨论交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范围不受限,本人认为公司定期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
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7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
利用现场办公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
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通过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平时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了
解公司基本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文件、董事通讯方式及公司运营情况等
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
履职的情形。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重大事项表决之前,均认真审核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
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
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聘用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
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
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阅,认为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资历和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
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明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