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
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
金额额度上限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 本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
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
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
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
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开展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
的应收账款。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
方的情况。
三、开展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
力等因素选择。
司提供无追索权及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商确定。
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
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
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
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
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
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
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
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