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
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603725
公司简称 天安新材
公司名称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以天安新材为主体,涵盖公司总部
报告范围
及子公司,数据披露范围与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一致。
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时间范围 日。为增强报告的可比性和完整性,部分内容适当追溯以
往年份或具有前瞻性描述。
本报告的编制依据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编制依据 —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
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CASS-ESG 6.0)》、全球报
告 倡 议 组 织 《 GRI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标 准 ( GRI
Standards)》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
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决策层)-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管理层)-各职
能部门及子公司(执行层)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 公司建立了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董事会的分级信息报告机制,公
司以年度为周期发布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
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细则》,明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 ESG 战略、愿景与目标制定、风险机遇评估、
报告审阅等方面的核心职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
监督,确保各项举措规范落地、有效执行 □否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利益相关方 关注内容 沟通方式
响应国家战略 合规报送
政府及监管机构 支持地区发展 日常汇报沟通
依法合规纳税 接受监督考核
保障股东权益 定期报告披露
股东及投资者 持续投资回报 投资者热线
信息披露透明 业绩说明会
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投资者互动平台
合同履约沟通
诚信优质服务
线下服务渠道
客户 保证产品质量
合作交流活动
维护客户权益
客户满意度调查
诚信互惠合作
阳光透明采购
公平公正采购
供应商/合作伙伴 诚信合规合作
日常业务交流
公平公正交易
促进行业发展
内部沟通会议
保障员工权益
员工座谈会
薪酬福利保障
员工 员工培训
畅通职业发展
公司公告通知
关爱员工生活
意见征集
建立良性互动 媒体沟通
媒体及公众 关注及时回应 定期信息披露
透明信息披露 公众咨询回应
促进社区和谐 社区沟通
社区 带动本地就业 公益活动
支持公益事业 公告公示
序号 公司 ESG 报告议 重要性分析 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
题名称 指引议题名称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序号 公司 ESG 报告议 重要性分析 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
题名称 指引议题名称
□财务重要性
产品和服务安
全与质量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保护员工合法
权益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员工培训与发
展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职业健康与安
全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数据安全与客
户隐私保护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平等对待中小
企业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利益相关方沟
通
□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
反商业贿赂及
反贪污
□双重重要性
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序号 公司 ESG 报告议 重要性分析 对应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
题名称 指引议题名称
□财务重要性
□双重重要性
注:(1)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
告(试行)》中规定的“水资源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乡村
振兴、尽职调查”议题识别为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与影响重要性的议题,根据公
司实际在报告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
(2)公司未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试行)》中规定的“科技伦理”纳入重要性议题,已在报告中进行了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