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
事,分别为李云超先生、罗琴女士、张勃兴先生,李云超先生、张勃兴先生在
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
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李云超先生、罗琴女士、张
勃兴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 年度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