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 邱靖之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90 人
注册会计师 101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人员数量 403 人
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25.01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
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
客户家数 154 家
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
司(含 A、B 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涉及主要业务
审计情况 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完成
工作情况,如审计计划、独立性、审计方法、人员安排、重点关注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事项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其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沟通交流。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