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职国际 2025 年度审计
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 邱靖之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90 人
注册会计师 101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人员数量 403 人
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25.01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
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
客户家数 154 家
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
司(含 A、B 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涉及主要业务
审计情况 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
人员 39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职国际配备了专门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以
及相关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现
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合伙人和高级经理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且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涵,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
高建亮,于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居忠,于 1996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合理的、可操作性强、与公司贴合度高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此外,天职国际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企业的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审计质量管理
天职国际搭建了技术支持体系,设立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专职技术支持团队负
责技术标准、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持工作,为确保在事务所各个层面具有专业胜任
能力和对每个业务项目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天职国际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
专业技术部进行了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天职国际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
门负责人或提交审计风险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过程和结果记录于咨
询备忘录,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
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就公司
所有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达成一致,不涉及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
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
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
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天职国
际对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
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天职国际设立专门的质控部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
任。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
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
测试等其他监控活动。
天职国际针对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统一合理的监控活动办法与流程,制定统一
适当的接受外部监管机构质量检查或调查的程序。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没有在
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天职国际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
职国际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
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对履职情况评估的说明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完成工
作情况,如审计计划、独立性、审计方法、人员安排、重点关注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事项及审计
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其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沟通交流。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