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度内控体系设计、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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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以及业
务和事项。
(1)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3)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5)佛山市佛照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6)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7)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9)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0)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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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2)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4)佛照华光(茂名)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5)广东航信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内部环境
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
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
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各组织机构
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
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党委发挥领导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
事项”。公司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党委研究决
定事项清单》《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及相关配
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全面履行职责。
公司已经建立起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行使监事会职
责的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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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审计、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及高管工作。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执行负责。主
要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审阅内部控制
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订重大控制缺陷和风险的改进、控
制措施。
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内部
控制的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
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利,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正常运转。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了更加高效、
层级合理、责任明确、运转流畅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突出核心职
责、整合相近职责、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工作效能,对现有部门
组织机构进行优化及职能调整。
机构调整后,公司本部职能部门 10 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
办、维稳办)、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企业管理部(品牌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工作部、纪律检查室、
法律与风控事务部、环保安全部和数智化部。支持单元 6 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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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招投标中心、供应链中心、产品及方案中心、质量与客服中
心、高明公司和研究院。业务单元 6 个,分别是商用事业部、家
用事业部、国际事业部(佛照光电)、电商事业部、车灯事业部
和新业务拓展中心。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审批
权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职
责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事项。公司一直以来聚焦主业,以消费者
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管理效率明显
改善,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加强。近年来,公司坚持“稳住基
本盘、开拓新赛道”发展总基调,产业布局逐步从原有的通用照
明拓展至上游 LED 芯片制造、中游 LED 封装及汽车照明、海洋照
明、体育照明等领域。
公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拘一格用人”的人才理
念,倡导理解、信任、尊重与塑造员工的企业文化。实行全员劳
动合同制,建立了覆盖录用、培训、薪酬、考核、晋升及奖惩等
环节的系统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相继出台《领导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员工困难帮扶及日常慰问办法》《职工代表大会实施
办法》《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构建有利于可
持续发展的用人机制。同时,积极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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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内外部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搭建外聘机构、内部讲师与
外出学习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平台,助力员工成长。在生活保障
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改善通勤、食宿条件,提升伙食补贴,并
不定期举办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切实增强归属感。
公司坚持以“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提供平台、为客户创
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为己任,在保障股东、员工、债权人
及供应链伙伴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投身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及
社会公益事业,持续推动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置于战略高度,
严 格 落 实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责 任 制 , 先 后 通 过 了 ISO9001 、
IATF16949、ISO14001、ISO45001 及 ISO50001 等多项管理体系认
证。2018 年,公司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获评第二批国
家级“绿色工厂”示范单位。
公司制定有《大额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
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办法(试
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投
资、筹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岗位分离、授权审批程序、
核算与对账、监督与评价、资金利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定
期、不定期的检查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
安全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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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有《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物料供应
商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指导采购的程序和范围、供应
商管理、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货物验收入库、采购
付款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明确。公司采取合理的采购战略,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追求物资采购的高性价比及总成本最低、
保证供应稳定;严格审查资金支付,降低付款风险;通过不相容
职责分离、明确的授权审批程序,以及审计监督、举报机制等措
施严格控制采购舞弊风险。
公司制定有《库存管控制度》《存货盘点制度》《资产处置
管理办法》《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等制度,
对资产投资预算、购置及验收、资产管理、折旧/摊销、减值评估、
处置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明确;对存货出入库、仓储保管、
盘点处置、会计核算等进行了规范,执行有效职责分工、明确授
权审批程序,确保资产安全;规范账务处理及强化对实物管理的
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合规、账实相符;控制合理的库存,提
高经营效率。
公司制定有《商用事业部工程项目产品特价管理规定(试行)》
《车灯事业部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车灯事业部寄售产品管
理办法(试行)》《电商事业部新品上市推广管理制度》《应收
往来账款对账规则》《信用管理制度(试行)》《产品质量管理
制度》等制度,对客户信用管理、订单审批、发货控制、产品质
量控制、收款控制、服务及会计核算等业务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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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规范,旨在扩大市场、获取经营利润;保证资金安全、加快
资金回笼速度;防范差错与舞弊;降低销售费用;规范会计核算。
公司制定有《研发部保密管理制度》《研发中心技术任职资
格管理制度》《研究院日常管理制度》《研究院职称申报管理制
度》《研究院实验室管理规则》等制度,对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决
策、研发过程控制、研发成果验收和保护等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
公司制定有《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招标、合同
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及交付管理、成本管控、付款控制、验收
决算等流程进行规范和明确,加快推进基建工程规范化、标准化
管理。
公司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财务
分析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
范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与披露工作,确保完
整、准确、及时地提供给财务报告使用者。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
财务报告编制、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年度、半年度、
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负责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管,保证报送
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
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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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
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
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
外部信息。
公司制定有《信息载体平台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系统
控制环境、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进行规范。
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方的界定、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关联交易
披露等事项,确保关联方交易公平公允;关联交易准确、完整登
记并经适当审核。
公司制定有《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预算编制、
审批、预算实施与控制、预算调整与考核工作。
公司制定或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各部门合同起草、审核与签订工作。
(1)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
实行管理,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
及支持。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督导
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要求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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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定期取得并分析各
控股子公司的月度报告等方式对各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保证公
司在经营管理上的管理控制。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向外单位提供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限
制性规定,从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跟踪、风险控制等
方面规范了对外担保的管理。
(3)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
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
跟踪及责任追究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对公司公开信
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明确公司重
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了公司各部门沟通的方式、内容和时
限等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
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
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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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以及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
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
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
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 错报≥资
缺陷: 产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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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
得到纠正; 错报<资
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错报<资
制缺陷。 产总额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错报≥资
文件而受到处罚的; 1.0%
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严重失误,公司蒙
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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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的;
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的;
二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
重要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
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失误,公司蒙受一 错报<资
定经济损失的; 产总额的
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引起公众关注,为公
司声誉带来一定损害的;
整或部分失效;
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
一般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错报<资
致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失误,公司蒙 0.5%
受较小经济损失的;
地区,并引起少量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
来轻微损害的;
整或部分失效;
成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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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
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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