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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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5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的会
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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