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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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
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
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
层。
                - 1 -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
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
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
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9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董事会第八
届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致
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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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
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在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时,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致同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
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充分考察了致同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资质及能力。认为:致同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以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
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致同所于2025年12月对公司2025年年报进行了前
期预审工作,2026年1月5日正式进场审计,审计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负责人召开年报审计事
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 3 -
  (三)2025年4月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年报审计的事中、事后沟
通,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公司审计进度、独立性情况、重大调
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
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6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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