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致同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
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
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与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汇报沟通。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重点关注营业收
入、研发费用、应收款项及存货等关键财务项目。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和公司审计
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在 2025 年审计服务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内部专业技术
部或专家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致同所制定了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
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
如仍未解决的,需召开项目专题会或项目内核会最终解决,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
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
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致同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
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
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
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
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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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致同所建立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开展实质性监控,以就质量
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提供相关、可靠、及时的信息,以及采取适当
的行动应对识别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并及时整改。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
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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