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公司法》、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变化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序 条 条
号 文 修改前具体内容 文 修改后具体内容
号 号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
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
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消防
的经营范围为:...消防设施工程、建筑
第 第 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
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
十 十 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
四 四 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
安防系统监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条 条 系统监控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依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第
一 一
百 百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十 十
三 三
条 条
第 第
一 一
百 第一百二十八条... 百 第一百二十八条...
十 人; 十 总监;
八 八
条 条
第 第 第一百四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一 一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
百 百 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
四 四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
会(简称理工光科党总支)。党总支设置
十 十 党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委
纪检委员。
四 四 员会(简称理工光科党委)。同时,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序 条 条
号 文 修改前具体内容 文 修改后具体内容
号 号
条 条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
委员会。
第 第
第一百四十五条 理工光科党委由
一 一
第一百四十五条理工光科党总支由党员 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百 百
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
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 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
十 十
举。 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
五 五
相同。
条 条
第 第
一 一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党组织领导
百 第一百四十六条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为 5 百 班子成员一般为 5 至 9 人,设党委
十 要,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副书记 1-2 人。 十 党组织批准可设党委副书记 1-2
六 六 人。
条 条
第 第
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党总支发挥战斗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
一 一
垒作用,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中可以 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百 百
参照党委发挥作用。主要职责: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
... 项。主要职责是:
十 十
(九)讨论和决定本级党组织职责范围内 (九)讨论和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
七 七
的其他重要事项。 的其他重要事项。
条 条
第 第
一 一 第一百四十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制
百 第一百四十八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 百 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经
十 等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十 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职权和规
八 八 定程序作出决定。
条 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第一百四十九条 坚持和完善“双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 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
第 第
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成为董事、经 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
一 一
理层成员,董事、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
百 百
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 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组织。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十 十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 党委。
九 九
经理一般担任党总支副书记。根据工作需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
条 条
要,可以设置 1 名专职抓党建工作的副书 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根
记。 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配备专责抓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序 条 条
号 文 修改前具体内容 文 修改后具体内容
号 号
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
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
任职。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