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上市以来,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
族激光”)管理层始终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切实的价值回报。
一、分红情况
自 2004 年上市至今共计 21 个分红年度,公司实现连续每年现金分红,合计
现金分红 47.03 亿元(含现金回购公司股份金额 9.9 亿元)。《公司章程》明确
规定分红比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2024 年度权益分派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已组织实施了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编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及实施过程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者交流与沟通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为窗口,通过接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往来、业绩说明会、境
内外路演、电话会议、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
道和平台,认真回复投资者问题,确保沟通及时有效。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公正,从未在投资者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2025 年,公司共组织接待上百家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线上及现场调研,
组织业绩网上说明会 1 次,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 91 条。公司将一如既往
地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在建立投资者长期回报机制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
与投资者交流沟通。
三、充分信息披露
公司积极落实证监局的要求,深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及时披露了公司股
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等投资者关心的重大事项,积极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披露公司各项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充分提示需要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并
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同时,公司在披露未来经营计划时,提示投资者对此保持
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
策,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包
括经济、金融、法律、会计方面的专家。
项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邮件、微信及时
审阅核查公司的公告内容,主动关注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
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
成效。2025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的重大事项,全部经
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严格按照深交所的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股东会通知,认真做好股东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同时确保股东会网络投
票通道畅通,为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同时,股东会均设置了时间较为充裕的股东问答环节,公司董事长、副董事
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主要领导直接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
资者了解大族激光、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未来,本公司将秉承“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贯宗旨,继续履行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尊
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切实地为公司投资者创造价值回
报,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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