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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 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6]1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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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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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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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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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3
情况汇总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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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C A CAC 专字[2026]1526 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
和公允列报是远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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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编制了后附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远大智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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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远大智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
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远大智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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