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3 页
三、附件 ………………………………………………………… 第 14—17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4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15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6—17 页
天健审〔2026〕3-132 号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森鹰窗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森鹰窗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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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森鹰窗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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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700,000 股,发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8.25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906,525,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
等其他发行费用 26,431,355.3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23,702,144.62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9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370.21
项目投入 B1 42,119.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858.21
项目投入 C1 10,241.5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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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2,361.3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656.9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4,665.8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756.42
差异 G=E-F 14,909.40
注 1:差异系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 20.60 万元及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14,930.00 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
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
审议通过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赎
回的券商理财产品情况见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中邮证券金鸿黑龙江机构定制 2 号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5/1/6 2026/1/6
收益凭证
中邮证券金鸿黑龙江机构定制 7 号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2025/8/27 2026/1/26
收益凭证
中邮证券金鸿黑龙江机构定制 8 号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25/12/12 2026/3/11
收益凭证
中邮证券金鸿黑龙江机构定制 9 号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25/12/12 2026/9/7
收益凭证
中邮证券金鸿黑龙江机构定制 10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2025/12/12 2026/12/8
号收益凭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 D547 号 1,000.00 2025/12/11 2026/12/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 D546 号 1,300.00 2025/12/11 2026/6/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节节升利系列 4264 期收益凭证 2,130.00 2025/12/19 2026/12/20
小 计 14,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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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及9月30日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2024年10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和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2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森鹰窗
业南京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
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和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和兴支行
活期存款、协定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 18010000000030241 60,956,418.16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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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活期存款、协定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 18010000000030229 133,832,858.07
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活期存款、协定
和兴支行 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和兴支行
合 计 197,564,204.64
注: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账号为 410100262085071、410100248868872
的账户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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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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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70.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41.5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9,461.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361.3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2.19%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改变)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万平方米定制节
是 24,820.69 不适用 是
能木窗建设项目
[注]
平方米定制节能 是 37,525.21 2,884.24 0.00 2,884.24 100.00 2025/11/12 不适用 否
木窗项目
米节能 UPVC 窗项 是 8,684.69 232.26 2,936.06 33.81 2027/5/31 不适用 否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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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定制节能铝合 是 19,679.36 1,333.93 7,175.08 36.46 2027/5/31 不适用 否
金窗项目
材板框产能提升 是 17,692.52 1,624.25 11,723.99 66.27 2026/9/30 不适用 否
项目[注]
空玻璃智能制造 是 13,405.09 7,051.15 9,141.99 68.20 2026/9/30 不适用 否
项目[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100.00 —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
否 1,524.31 1,524.31 — — — —
超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 计 - 82,370.21 82,370.21 10,241.59 52,361.3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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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于 2020 年制定,系公司结合当
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随着公司发展及市场变化,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的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需
要,为突破多品类节能窗协同发展瓶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升自主配套产能,实现产成品和配
套产能的协同,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哈尔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公司前次变更用途后尚未决
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
目”的实施,差额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
设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生产车间及必要的基础设施,已形成的资产全部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3,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南京年产 2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30 万平
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年产 15 万平方米节能 UPVC 窗项目”的实施。原募投项目“南京年产 2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变更后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
金窗项目”、“年产 15 万平方米节能 UPVC 窗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江苏省南京市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
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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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2 万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21.5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532.63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2025 年度等额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943.6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先期投入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人民币合计 1,476.28 万元已
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详见一(二)注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说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用于购买券商理财产品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额为 14,93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或以协定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
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4,930.00 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用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购买券商理财产品,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或以协定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终止了“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后的新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拟使用原计划用于“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
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公司前次变更用途后尚未决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 31,097.61 万元,差额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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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日期 生重大变化
方米节能 UPVC 方米定制节能木窗 8,684.69 232.26 2,936.06 33.81 2027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窗项目 项目
方米定制节能铝 方米定制节能木窗 19,679.36 1,333.93 7,175.08 36.46 2027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金窗项目 项目
材板框产能提升 平方米定制节能木 17,692.52 1,624.25 11,723.99 66.27 2026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窗建设项目
空玻璃智能制造 平方米定制节能木 13,405.09 7,051.15 9,141.99 68.20 2026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窗建设项目
合 计 - 59,461.66 10,241.59 30,977.12 - - - -
随着公司发展及市场变化,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年产 2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规划已经不能满足
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需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加速多元化、多品类节能窗产品布局,提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及市场变化,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的规划已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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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需要,为突破多品类节能窗协同发展瓶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
提升自主配套产能,实现产成品和配套产能的协同,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司变更“南京年产 2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30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
合金窗项目”、“年产 15 万平方米节能 UPVC 窗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已披露相
关信息;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已
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公司前次变更用途后尚未决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
项目”、“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差额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已披露相关信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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