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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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1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6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
华工科技总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51 人,代表股份 249,167,2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212,29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3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11 人,代表股份 36,872,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70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46 人,代表股份 57,528,32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20,655,90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11 人,代表股份 36,872,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03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此外,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848,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08%;反
对1,152,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5%;弃权16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09,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汇报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0%;反
对1,08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1%;弃权1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6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5%。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894,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1%;反
对1,07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6%;弃权1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5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300,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08%;反
对7,85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弃权9,013,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6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1,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83%。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90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5%;反
对1,4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4%;弃权2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4,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4%。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91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0%;反
对1,09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7%;弃权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7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465,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0%;反
对1,500,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0%;弃权20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26,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404,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4%;反
对1,504,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9%;弃权2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6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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