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 号),公司以 9.05 元/股
的发行价格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88,397 股,共计募集资金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4.4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18,179.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8,179.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75,186.82
项目 序号 金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B2 -142.03
利息收入净额 B3 1,447.20
项目投入 C1 15,471.47
本期发生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C2 4.30
利息收入净额 C3 258.01
项目投入 D1=B1+C1 90,658.2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D2=B2+C2 -137.73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705.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088.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088.70
差异 G=E-F -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021129200301051 882,945.65 人民币账户
临海支行 1207021129200299806 253,201,511.82 人民币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30101040071814 13,756,949.37 人民币账户
临海支行 19930101040071798 5,203,760.85 人民币账户
NRA19932514048400017 16,616.79 美元账户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 115841888888 12,560.94 越南盾账户
化分行 117849888888 653,270.73 美元账户
合计 290,887,009.1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件。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
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179.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71.47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658.2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改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改变)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年产 9.7 亿米高档拉链配套
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 否 42,000.00 42,000.00 10,589.99 39,344.91 93.68 2025 年 443.74 否 否
目(一期)
年产 2.2 亿米高档拉链扩建
否 32,760.00 32,760.00 3,787.91 8,395.83 25.63 202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 否 30,240.00 30,240.00 1,093.57 29,738.04 98.34 2024 年 -2,973.97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179.51 13,179.51 0 13,179.5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18,179.51 118,179.51 15,471.47 90,658.29 - - -2,530.23 - -
“年产 9.7 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于 2025 年底完成搬迁并投产。由于美国关税政策
变化等综合影响,纺织服装、服饰业遭遇较大冲击,市场景气度不足;同时本项目搬迁对标未来工厂高规格运营要求,项目
设备量大、安装调试复杂、耗时较长,产能爬升需要时间,本期产能利用率不足,因此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年产 2.2 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因市政规划调整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其建设进度,仍处于建设期,因此未产生效
体项目) 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两年;延期期间,公司将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的力度,并密切关注市场动
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虽然报告期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但总产出规模仍不够,加之受汇率波
动影响导致汇兑损失 1,595.07 万元,因此报告期实现效益为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定对募投项目“年产 2.2 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在原有“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大洋工业园”的基础上增加“浙江省台州市临
海邵家渡工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
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年产 9.7 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改项目(一期)”在原有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临海邵家渡工业园【浙(2020)临海市不动产权第 0043763 号】”的基础上增加“浙江省台州市临海邵家渡工业园【浙(2024)
临海市不动产权第 0050980 号】(现已更新为【浙(2025)临海市不动产权第 0016569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103.81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该事项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前实施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 伟 刘侃巍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