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辰科技”)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井双,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华南师范大学世界
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检查专员,中信建投证
券深圳分公司新三板团队负责人,君奇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现任君奇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能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深圳君唯君企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能巢三投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星辰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无委托出席、无缺席、无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会情形。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 东会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次数
王井双 8 0 8 0 0 否 3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回避表决情形;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
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对涉及公司聘任高管、选举董事等多个重大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经审慎核查,所有议案均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
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
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就公司经营发展、重大
事项决策等内容进行解释说明,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及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 16.5 天。专项听取管理层战略
规划汇报、公司副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年度审计专项报告,考察过程中,本人认真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
状况的汇报,针对子公司运营效能开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监督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从经
营动态、财务状况、决议执行等多个维度,为本人履职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
息支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建议权有效行使,为独立董事依法
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均给予积极支持与全力配合,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根据市场
化原则而运作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参与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事项的审核工作。本人
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
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
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审议通过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核心员工认定、激励对象
名单、考核管理办法、授予协议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系列议案。
本次激励对象共计 47 名,涵盖高管及核心员工,不含独立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实控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授予 89.15 万股,其中总经理郝铁军获授 7 万股、副总经
理张鹏获授 4 万股,相关安排符合法规及制度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
侵害股东利益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手段对重大事项开展穿透式审查,基于专业判断形成独立意见,在聘任高管、关联
交易等关键决策中筑牢股东权益保护屏障,以客观审慎的履职态度维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