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科隆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项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进行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仲伦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
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自1994至1996年,担任广州资源投资策划公司办公室科员;
自1996年至1999年,担任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生产部工艺主管;自1999
年至2002年,担任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2年至2010年,担任广州广橡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轮胎厂厂长、副总工程师;自2010年至2014年,担任广州
林格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自2015年至今,担任广州市汉朴利牧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至今,担任杭州汉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自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情况如下: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董姓 董事 2次未亲 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名 会次 自参加董 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张仲伦 8 0 8 0 0 否 3
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5、《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案》;
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议案》;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管理的议案》;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主体的议案》。
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案》。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相关人员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询问、核实;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人员沟通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潜在风险情况、上年度审计风险点、
应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
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更好地为中小
股东服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
案,了解公司相关资料和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表决,切实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工作时间16天,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
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对外交流
注意事项”、“2025年度北交所监管处罚案例培训”的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培训,
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
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
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
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
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
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杨锦娟女士为公司财
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选举邹威文先生、穆倩女士、杨锦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选举李彬先生、张仲伦先生、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时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天龙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选举邹威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邹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任瑞婷女士、傅小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瑞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杨锦娟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本次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涉及全体独立董事薪酬,与独立董事利益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划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里,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陕西证监局、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法规、制度培训,及时学习更新相
关政策,了解监管要点,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
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
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高质量发展做出积
极贡献。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仲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