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农节水: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清)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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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64      证券简称:润农节水     公告编号:2026-023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王晓清,系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2025 年,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审慎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详细述职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拥有多年财务审计领域专业从业经历,具备扎实的财务、审计理论知
识,能够依托专业能力为公司财务管控、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独立、专业
的意见与建议。2025 年度,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外部兼职情况均未发
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未在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无
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
专业性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下表所示: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王晓清      10    10    0        0     否         6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
会议,无委托出席、无故缺席情况。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
结合自身财务审计专业背景,对公司董监高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年度财
务预决算、关联交易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慎分析和判断,充分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
权情形。同时,针对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控、内控完善等方面,主动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公司重视并
予以研究落实。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
均全程出席并主持会议,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牵头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决算、2025 年度财务预算、各期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核心议案;
主持召开 2024 年年审工作沟通会,协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对接工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出具评估意见;针对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确保相关决策合规、财务数据真实
可靠。审议过程中,严格把控议案审核流程,对财务核算规范性、内控执行有
效性、审计工作专业性等关键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保障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
效能充分发挥。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时出
席并参与审议《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结合行
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岗位履职要求,对薪酬标准进行审核,确保
方案科学合理、公平公允,不存在向公司董监高输送不当利益的情形,为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专业支撑。
  此外,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与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公司综合授信申请、日常性关联交易、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年度权益分派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基于独立立场,对事项
的合规性、公允性进行全面核查,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确保相关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对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履行审慎审查义务。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均按要
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结合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明确的同意意见。本年度未发
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重大事项发表异议等情形,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规范,
实施过程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承办
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作为履职重点,2025 年度保持常态化、深层
次的沟通交流。一是在 2024 年年审期间,主持召开年审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 2024 年年审范围、进度安排沟通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
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二是不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沟通对接,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进度、内控缺陷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督
促内部审计机构强化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控、关联交易、项目建设等关键
环节的审计监督,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针对公司各期定
期报告编制、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
对财务数据进行审阅,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
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机会
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
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现场
开展履职工作共计 16 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屏障。严格审核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定价公允性、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公司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和监管政策研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独立董事专
项培训、财务审计新规解读、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等线上及线下学习活动,及时
掌握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政策、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
升自身履职能力和专业判断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分析研究,确保
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专业性的独立意见和建议。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
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
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对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审核,
确认关联方认定符合监管要求,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利用
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已
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公司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存在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豁免承诺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等四份定期报告,同时披露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
息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数据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阅,确认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
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财务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各环节得到有效执
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公
司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的披露程序合规、信息内容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人认为: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执业资质、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需求;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审计程
序规范、意见客观公正,工作质量符合要求;确认公司未发生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情形,续聘决策基于实际审计需求,无利益输送情形。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其中涉及财务负责人的解聘与聘任事项,本人作为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该事项进行审核,核查确认新任财务负责人余娟女
士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资质和从业经验,符合财务负责人任职要求;相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及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任
免公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估计变更,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保持稳定,财
务核算工作仍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核查公
司已及时、准确披露人事调整公告,包括人员简历、任职资格等信息,公司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
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所有会议,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
财务管控的实际情况,为履职决策提供坚实依据;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贯穿履职全过程,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监督作用,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监管政策研究,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独立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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