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64 证券简称:润农节水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李光永,作为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成员。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治理活动,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详细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拥有多年农业节水灌溉领域的专业研究和实践经验,具备扎实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公司在节水灌溉业务发展、技术研发、战略规
划等方面提供专业的独立意见。2025 年度,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
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
性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示: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李光永 10 10 0 0 否 6
本年度,本人根据公司会议通知,按时出席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无
委托出席、缺席情况。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结合自
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选举董监高、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财
务预决算、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所有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同时,本人在会议中积极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针对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内控管理等
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关建议得到公司重视并予以研究落实。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
人均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牵头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变动相关议案,
严格审核被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
规,提名人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的优化提供专业
保障。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
本人全程出席,参与审议公司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等核心议案,关注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
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切实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
此外,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与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公司综合授信、日常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权益分派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对公司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审慎审查,包括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财务
报告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
独立、明确的同意意见。本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重大事项发表异议等情形,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事项的实施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了 2024 年年审沟
通会等专项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范围、
审计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同时,不定期与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公司完善内控体系、规范财务核算。针对公司定期
报告编制等事项,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股东会现场,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利润
分配、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并向公司转达相关诉求;同时,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准确披露重大事项,保
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本人未收到中小股东的单独
咨询或诉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畅通,相关诉求均能得到及时回应和
处理。
(六)现场工作情况
席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 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
通过现场工作,本人实地掌握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的第
一手资料,为后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专业意见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原则:一是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等事项严格审核,确保交易
定价公允、程序合规,避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二是关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督促公司结合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制定合理
的分红方案,保障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三是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进行审慎审查,确保发行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发行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
东的持股比例和合法权益;四是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所、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及行业研讨活动,及时掌握
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政策、会计准则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和专业判断水平,确保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治理和监管要求,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专业的独立意见。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
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
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计师事务所续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持续、审慎的关注,
逐一核查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对所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
立、明确的判断,同时加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的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对所有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
合规性、公允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风险与利益等均进行了严格审查,对
相关问题对公司进行了质疑与问询,确认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认定符合监管要
求,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未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形;相
关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且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披露了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经核查,
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承诺的行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等四份定期报告,同时披露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
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
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公司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的披露
程序合规、信息完整,未发现财务信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
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确认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法
的执业资质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异常情形。本人就此事项关于该会计师事务所过
去有关不合规经历事宜发表了请公司关注等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解聘承办审计业
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理人员任免的议案》,聘任余娟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职情况
正常,财务管控体系运行良好。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估计变更,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保持稳定,财
务核算规范。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
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议案资料,独立发表专业意见;通过现场调研、
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
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有效监
督;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积极听取独立董事的专
业意见,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态势良好。本人已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做到了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未出现失职、渎职情形。
以上为本人 2025 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特此述职,请各位股东审议。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