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客观、独立、审慎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专
项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泽霞,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后,注
册会计师。1988 年 4 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财经学院副院长及
院长、会计学院院长及信息工程学院特聘教授。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满足《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独立
性条件,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地进行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方式
名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现场 通讯
王泽霞 3 3 0 0 1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王泽霞 2 2 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并出席了 3 次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秉持审慎原则研阅会议相关文件,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审计机构、公司相关部门
及人员充分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督促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评
估内控运行有效性,确认无重大缺陷;积极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沟通,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全面履行独立董事法定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通过询问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查询业务资
料等方式,开展尽职调查,充分发挥专业领域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
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与专业赋能作用,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稳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
务报告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精准把握其关注重点、合理诉求与意见建议,
切实搭建起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
(六)现场工作情况
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公司编制财务报告
的过程中,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财务部门在公司会议
室做了充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重点了解了收入确认中总额法、
净额法方式的选用,查阅了公司重要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并根据自身经验提出
合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着良好的沟通,本人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并获取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
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照规
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详细资料,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客
观地对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等方面做出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
错误或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
公司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欢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本年度自我工作评价和对董事会工作的评价
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会议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地做出决策,并就重大事
项据实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
决策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述职人:王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