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杨毅)
本人是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杨毅。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毅,女,清华大学副教授,目前研究领域为大语言模型多智能体及基于情绪
感知的语义通信,共发表 SCI/EI 论文 50 余篇,出版专著 4 部,中国专利 19 项。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5 月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算法工程师。2009 年至今任职于
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所涉领域获得多项学术成果及奖项。2021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本人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
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
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
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通过出席股东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发展战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积
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
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全面汇报,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
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本人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调整子公司股权架
构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
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就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现场出
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重点核查,积极参与讨论
并发表专业意见。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
各项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
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备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
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审计
结论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权益。
(四)履职培训情况
培训班,强化公司合规和自律意识,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本次
培训紧密围绕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内部控制强化以及当前资本市场监管
政策动态展开,内容兼具前瞻性与实务性。通过系统学习,本人进一步深化了对独
立董事职责定位、履职规范及风险防控的理解,提升了对公司治理、财务监督及中
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专业判断能力。本人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机会,并将培训所
得切实转化为履职实践,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职能,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
力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股
东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
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加股东会,
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相关情况及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研发创新
能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通过实地查看生产车间、研发实验室,与公司管
理层、员工进行交流沟通,本人对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有了更直观、更全面的认识,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
间已达到15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本人的日常履职。在日常工作
中,及时向本人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数据、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确保本人
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公司管理层
都能认真对待、积极回复并加以落实,为本人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均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审查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
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
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和
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发
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度的工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职
责,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决策科学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本人也深知,随着
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使命更加重大。
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加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杨毅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