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周志济(已届满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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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周志济)
各位股东:
  本人在任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本人任期满 6 年,已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志济,男,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计师,现任山东金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山东省财政厅干部,山东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山东英事达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山东金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
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董
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会议所有议案认
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人
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
况如下:
  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通
过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相关会议,对专门委员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
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及独董
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
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参加沟通会议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事项的汇报,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
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
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持续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
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5 日,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董事会,并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配合与支持,没
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计 2025 年《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
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在董事的选举和聘任过程中,提名、选举
及聘任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被提名人具有相关任职经验和能力,程
序合法有效。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能力强,
工作态度认真,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
层有良好的沟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公司效益情况及各
自的工作分工和绩效表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等制度规范,基于专业知识,恪守独立性原则,尽职尽责,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谨慎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
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签署:
                                 周志济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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