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天津工业大学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历任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贵州大学
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天津法理
学分会副会长。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
年,本人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并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所
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认为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中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原因
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
董事李莉女士代为出席 1 次,且已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并形成明确的意见,未出现缺
席且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
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本着忠实勤勉原则,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
员共同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等
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他委员共同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
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员共同就剥离非主业资产、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2024 年度
ESG 报告等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报告,并与公
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同时,本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听取管理层对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促进和保证了
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
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提高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持续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情况等。同时,
通过电话、邮件和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并及时关注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核查。截至 2025 年 5
月,本人 2025 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7.5 天。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邮件
传递、在线交流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公司所属行业发展、业
务发展、投资并购、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
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认真准备会议材料,为本人行使职权、独
立判断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经营发展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督,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从
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意见,对增强董
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巨潮资讯网
十四次(临时)会议 2025-17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选举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审查,认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选聘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巨潮资讯网
三次(临时)会议 2025-9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巨潮资讯网
七次(临时)会议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2025-40
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薪酬标准、绩效激励方案
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决策程序依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审议部分泰达股份企业负责人薪酬标 巨潮资讯网
十四次(临时)会议 准的议案 2025-16
(五)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均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没有违反相关规
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制定,符合
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回报,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巨潮资讯网
十五次会议 2025-30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审议董事会相关各项资料,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关注公司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