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25 年度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赵强、万勇、张海安,其中赵强、万勇为独立
董事,张海安为公司董事,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赵强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
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翟新利
先生、潘永昕先生、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其中翟新利、潘永昕为独立董事,张海安为公司董事,由具有会计专
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翟新利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
。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公司<2025 年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玉松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 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
信”)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四川华信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
力。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对内
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未发
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
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就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
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审计进度安
排及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稳健的原
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职责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开展工作,重点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进行了
监督与审查,审计委员会成员均能够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
见,有效发挥了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六)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 总体评价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
有效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
用和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障公司平
稳、健康发展。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