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致同在 2025 年度审计
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致同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9 亿元的职业保险,
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会计师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高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玉杰、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王娟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
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
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面、合理、可操作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主要包括
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研发费用、固定资产、募集资金、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事项。
致同制定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相关安排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
了事前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在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履
行了监督职责,致同审计过程中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
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
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
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
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
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
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致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致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