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乐: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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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119    证券简称:美德乐       公告编号:2026-063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对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此外,
由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预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与开发、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
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活动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
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
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总经理为
首的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规范运作。
  ①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
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
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高度重视,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
  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已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名委员会对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如认为其不适
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拒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薪酬制度制订、管理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④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 3 名独立董
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能
够在董事会决策中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⑤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人力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一套
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招聘、录用、培训、绩效考核、薪
酬福利、晋升、奖惩等人力资源核心环节。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劳动用工规定,
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险
缴纳等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致力于构建公平、透明的内部环境,
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与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得
到尊重。同时,公司注重员工职业发展与福祉,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资源、具有竞
争力的薪酬回报以及人性化的关怀措施,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促
进员工价值实现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全面系统地梳理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确定了风
险事项识别环节并将风险评估及反馈嵌入到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有效形成了一套
风险识别、判断、反馈、决策和控制机制。
  公司设立了信息管理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司信息化和网络安全整体规划,
同时与各部门沟通协作,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支持,畅通各层级沟通渠道,确
保业务处理及时。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设置工作岗位的过程中,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
原则,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各级管理层在授权范
围内行驶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
表,明确财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
业资格的要求配置。
  (4)财产保护控制
  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
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独立稽查控制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对货币资金、凭证和账簿、采购和付款、销售和收
款、薪酬管理等进行审查,确保各项业务流程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业务真实
可靠,财务报告完整合规。
  公司有关制度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在内部监督工作中的职
责、权限、内容和程序。审计部作为执行公司日常审计监督的部门,通过常规审
计、专项审计等多种形式对各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重点控制活动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涵盖资金活动全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货币
资金收付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对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操作执行和记录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贯彻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资金支付实行分级授权审批,
同时对银行账户开立与使用、票据与印章管理、现金盘点、银行余额调节等日常
操作建立了规范程序并严格执行。此外,公司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定期资金
分析及内部审计对资金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评鉴管理规定》等制度,对采购活动
的计划、执行、监督与评价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贯彻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确保采购申请、审批、执行、验收、付款及记录等关键环节由不同部门或人员负
责,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采购活动实行分级授权审批,所有采购需
求均需经过规定的申请、审核与批准流程,确保采购行为合规、经济。公司建立
了规范的供应商准入、评估、分级与淘汰机制,通过公平、透明的询价或招标程
序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定期对其进行评审,以保障供应链的稳定与优质。此外,
公司对采购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及归档建立了标准化程序,确保合同
条款合法、严谨,权利义务清晰。公司通过进行定期的采购数据分析与成本评估、
开展内部审计与专项检查,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公司制度了《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申购、采购、
验收、使用、维护、盘点、折旧、处置及报废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提
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
  公司制订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对销售活动的计划、定价、合同、发货、
收款及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支持公司市场目标的实现与经营
收入的稳健增长。
  公司合理设置财务部门、采购部门以及仓储部门的岗位职责,制定了存货的
计价和盘点、出入库管理流程以及存货保管原则等。
  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业务的申请、评估、审批权限与
程序、执行、风险管理与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对外担保决
策的科学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风险的可控性,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防范因不当担保引发的财务与法律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稳健经
营。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明确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及财务报告编制流程规范。严格贯彻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确保交易或事项
的经办、审核、记录、资产保管与财务报告编制等职责相互分离、制约与监督。
账务处理遵循既定的授权审批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到账簿
的登记,均设有复核机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期末结账与报告编制流程、清晰的
信息披露责任体系,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保护资产安全,
并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监管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公司制订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对合同的起草、审核、订立、履行、变更、归档及纠纷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
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合同法律与履约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升运营效率,
并为公司的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制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
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
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子公司在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框架下,根据子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和管理权,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融
资决策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涉及公司决议、内
控制度及业务流程的规定,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制度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识别、交易决策、定价执行、
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规范关联交
易行为。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范围、方式、决策及审批权限、
实施与管理、收回及转让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规范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
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程度,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
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④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程度,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
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设计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
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程度达到重大认定标准;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⑥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⑦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⑧公司遭受证券监督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谴责、通报批评。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违反公司内部规范制度导致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主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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