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9 证券简称:美德乐 公告编号:2026-072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市公公司理准准
《
则》
《国有企业、市公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公司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4 月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
作。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
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
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形成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审计
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先沟通,对
的独立性问题、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有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各事项
审计进度。
三、总体评价
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秉持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
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年度审计计划
的制定、审计过程的实施、审计结果的评价等各阶段实施监督,过程中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展现了高度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执行严谨,
沟通充分有效,审计质量符合预期。该所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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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