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现将对致同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工商登记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22 日,执
业证书颁发单位为北京市财政局,执业证书序号为 NO 0014469,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
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等行业,收
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九次
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
一致同意通过。
(三)履职情况
致同所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需求,严格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安
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
减值、关联方及其交易等事项开展。审计过程中,致同所与公司审计
委员会及管理层保持良好紧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执行。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履职情况评价
致同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实有效的审计工作安排,审
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审计重点突出,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
公允、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应尽职责,执行有效审计程序,表现出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履职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通知》
,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沟通。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初稿)
,就 2025 年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关于续
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告》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履职情况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审查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在公司年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
持畅通联系,在其进场审计前听取相关审计工作计划,过程中积极督
促计划的执行与落实,在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关注审计结果,
切实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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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