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6-030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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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所”)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261,427.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1.03 亿元(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48,240.27 万元)。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38,558.97 万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
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卫丽,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东晓,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惠琦,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石磊先生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认为致同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共计 190.00 万元人民币。如审计范围、审计
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石磊先生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