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真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
性、诚信状况等相关情况,并结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认
为其能够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规范有效。
务部相关人员与审计机构的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具体商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安排,确定审计工作流程、人员安排、审计关注点等事项;同时认真听取了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之进行沟通,就 2025 年
度审计结论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就
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在约定时间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