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预计 2026 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将发生合计不超过 5,700.00
万元的劳务服务、零星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25 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 6,269.26
万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
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 3 月 31 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电镀加工 按市场价格 401.00 126.83 378.78
伟星集
团子公 水电费结算 按官方定价 9.00 6.71 8.51
劳务服务 司、公司 接受市政工程施
按市场价格 2,650.00 551.27 3,636.12
联营企 工、绿化养护等
业 接受广告、咨询
按市场价格 120.00 14.17 95.10
等服务
污水处理 按市场价格 1,020.00 251.04 920.12
商品购销 零星产品购销 按市场价格 1,350.00 132.50 346.00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等 按市场价格 150.00 10.20 884.63
合计 5,700.00 1,092.72 6,269.2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金额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电镀加工 378.78 100.00%
水电费结算 8.51 3.56% 详见公司于
接受市政工程施 2025 年 3 月
伟星集 3636.12 20.09%
劳务服务 工、绿化养护等 29 日登载于
团子公
接受广告、咨询 巨潮资讯网
司、公 95.10 7,600.00 4.40%
等服务 -17.51% 的《日常关联
司联营
交易预计公
企业 污水处理 920.12 100.00%
告》
商品购销 零星产品购销 346.00 98.54% (2025-016)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等 884.63 17.45%
合计 6,269.26 7,600.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 2000 年 3 月,法
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
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483.95 万元,净
资产为 5,000.98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589.33 万元,净利润 3,154.30 万元。
(2)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建材”)成立于 2019 年 6 月,法
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
路 6 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为 184,215.50 万元,净资产为 146,896.76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6,296.18 万元,
净利润 35,478.92 万元。
(3)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成立于 2003 年 3 月,法
定代表人为戚锦秀先生,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688 号,
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
加工与销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5,972.35
万元,净资产为 29,618.01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8,617.30 万元,净利润 14,617.48
万元。
(4)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商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法定代
表人为施国军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
路 6 号,主营业务为塑料管道、防水涂料等建材销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润 2,417.78 万元。
(5)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可瑞”)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法
定代表人为王如超先生,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
方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163.24 万元,净资产为-2,367.51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507.69 万元,净利润-3,037.98 万元。
(6)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 2001 年 5 月,法
定代表人为李方伟先生,注册资本为 7,2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巾山东路巾
城大厦,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润 2,228.69 万元。
(7)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法
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文三路 252 号伟星大
厦 23 楼,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02.84
万元,净资产为 1,397.91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74.75 万元,净利润 56.73 万元。
(8)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成立于 2013 年 1 月,法
定代表人为叶立君先生,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
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主营业务为眼镜制造及销售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润 8,653.63 万元。
(9)浙江伟星光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商贸”)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
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主营业务为眼镜销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汇环境”)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法
定代表人为戴荣明先生,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住所为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
基地东海第二大道与南洋三路交汇东南角,主营业务为废水加工处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万元,净利润-523.95 万元。
上述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上海建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五家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
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余公司未经审计。
由于公司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伟星建设、
伟星文化、伟星光学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上海建
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系伟星新材的子公司,伟星光学商贸系伟星光学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前述
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融汇
环境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对关联方的认定,
公司和融汇环境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述关联方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
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
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排放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专业从事各
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同时,与伟星新材子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
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
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
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建设与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3)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及咨
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及活动策划能力较
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
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融汇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的企业,拥有全套电镀污水集
中处理系统,能有效解决电镀企业废水处理问题,达标排放,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化学科
技委托融汇环境处理废水加工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双方利益。
(5)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部分子公司的管道、舒适家
系统等产品,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零星采购伟星光学商贸的光学镜片等产品,均为正常
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6)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商贸、伟星建设、伟星光学
等发生的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与效率提升,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
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司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