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炬申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
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
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2,242,000 股,发行价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5.09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486,531,78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21,569,729.6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059,691.9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7-3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3,305.9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5,921.0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26.0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4,752.26
项目投入 C1 3,653.1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0.00
项目投入 D1=B1+C1 39,574.1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27.4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4,752.2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07.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07.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南庄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合 计 4,070,014.24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金额
入金额
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
中心项目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
建设项目
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
交割中心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钦州
临港物流园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炬申
准东陆路港项目
合计 433,059,691.90 11,027,871.64 444,087,563.5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附表1)。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5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521,608.83元,以及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
人民币4,588,597.52元。
(1)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5月25日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2,390.16 1,253.16 1,253.16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9,712.26 1,992.94 1,992.94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566.46 - -
合计 43,305.97 3,252.16 3,252.16
(2)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不含增值税):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合计 5,347.21 458.86 458.86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民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
度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和期
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200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七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
据该项决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的建设
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上述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已经完成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已经完成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
完成,节余的募集资金869.63元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7.00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
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共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建设,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8月2
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仓储四期项目”建设,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实施。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归集专
户”中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
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9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43,305.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53.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252.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326.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 (%)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投入金额 生重大变
向 部分变更) 总额 (1) 额(2) (3)=(2)/(1) 期 益 效益
化
[注7]
承诺投资项目
炬申准东陆路
是 22,390.16 14,669.02 252.51 14,826.43 101.07 2023年8月 1,213.00 [注1] 否
港项目
炬申大宗商品
物流仓储中心 是 7,000.00 286.50 7,038.49 100.55 2026年5月 不适用 [注2] 否
项目
钦州临港物流
是 9,712.26 5,681.23 0.00 5,733.28 100.92 2022年6月 469.19 [注3] 否
园项目
供应链管理信
息化升级建设 是 3,637.09 487.64 0.00 514.13 105.43 2024年12月 不适用 [注4] 否
项目
炬申仓储四期
是 3,232.96 2,401.31 2,875.84 88.95 2026年8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炬申股份巩义
大宗商品交易 是 1,019.27 712.78 1,019.54 100.03 2027年8月 不适用 [注5] 否
交割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566.46 7,566.46 7,566.5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钦州临 是 4,031.03 4,031.0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港物流园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炬申准 是 721.14 721.1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东陆路港项目
合 计 - 43,305.97 44,408.76[注6] 3,653.10 44,326.43 - - 1,682.19 - -
[注1]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已实现部分收益,但市场
仍在继续开发中,因此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2]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包括一期仓库及二期仓库,其中一期仓库于2025年9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市场尚在开发中,因此第四季度实现的效益为-207.26万元。
[注3]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已实现部分收益,但市场
仍在继续开发中,因此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4]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旨在
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撑仓储、运输、财务等企业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
位的智能监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子系统;(2)CRM 子系统;(3)TMS 运输子
系统;(4)供应链管理云平台系统;(5)FMS 财务子系统;(6)门户网;(7)OA 系统。
该项目主要以产生间接经济效益为主,建设完成后,将能够提升公司内部运作效率,降低管
理成本,提高公司各业务网点、各类客户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
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优化以及数字科技及智能化
技术的更新迭代,该项目全局统筹规划需进一步完善,加之项目前期主要集中在系统开发方
面,且大部分功能由公司自主研发,导致该项目实施进度较缓慢。因此,公司2023年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共
人民币3,254.04万元(含利息,最终调整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
申仓储四期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实施。
[注5]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目包括办公楼及仓库,其中办公楼于2025年9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市场尚在开发中,因此第四季度实现的效益为-76.14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32,521,608.83元人民币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税)的4,588,597.52元人民币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1〕7-575号)。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七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验收备案手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022年12
月19日,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截至2024年
支付的项目尾款631.20万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721.14万元。2023年8月28日,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4年公司支付项目尾款192.21万元;2024年将“炬申准东陆
路港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721.1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的募集资金869.63元,2024年8月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
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形成了资金
节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其他尚未使用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407.00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
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6]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归集专户”中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018.91万元(最终出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新
增募投项目“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同意调减供应链管
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3,254.04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仓储四期项目”的建设,包含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149.45万元,
及其项目产生利息为104.59万元(最终调整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2024年11-12月,公司实际转出至“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
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19.27万元,实际转出至“炬申仓储四期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232.96万元,因此调整后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7]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实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 际累计投入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原承诺项目 投入金额 金额 否发生重大
(1) (3)=(2)/(1) 态日期 益 效益
(2) 变化
[注]
炬申仓储四期 供应链管理信息
项目 化升级建设项目
炬申股份巩义
大宗商品交易 1,019.27 712.78 1,019.54 100.03 2027年8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交割中心项目
炬申大宗商品
炬申准东陆路港
物流仓储中心 7,000.00 286.50 7,038.49 100.55 2026年5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
合 计 - 11,252.23 3,400.59 10,933.87 - - -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申仓储四期项目”的建设。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归集专户”中募
目) 集资金存款利息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目”建设。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的建设。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 2023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 年 8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
见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