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6 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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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
              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裴爽先生、于冬梅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裴爽先生、于冬梅女士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裴爽先生、于冬梅女士的简历详见
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裴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裴爽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裴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辞职后裴爽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裴爽先生已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裴爽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公司及董事会对裴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裴爽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
意聘任于冬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于冬梅女士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并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家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林家琪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
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林家琪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裴爽先生,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先后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科顺
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证券助理、证券专员、
证券主管职务;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裴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于冬梅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从
事投行业务二十余年,资深保荐代表人,拥有丰富的法律、财务、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经验,曾负责多个 IPO、再融资项目。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在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业务总监;2022 年 8 月至 2026 年 1 月,在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业务总监,2026 年 2 月加入公
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于冬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林家琪女士,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先后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
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6 年 3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家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信息查询,林家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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